关于公布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的通知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文件
苏高教会〔2016〕12号
关于公布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分支机构及课题负责人: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组织申报“十三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的通知》(苏高教会〔2016〕4号)精神,我会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内容为依据,紧密结合“十三五”江苏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围绕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组织了全省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课题的申报工作。我会聘请相关专家成立了评审委员会,对申报课题按照申报类别进行了分类评审、评审会议综合复审和网上公示,认定重大攻关课题5项,重点调研课题10项,一般课题213项,现予公布(详见附件)。
其它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重大攻关课题必须围绕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政策实践问题,开展综合性、实证性研究分析及比较研究,研究成果力求具有决策参考及实践应用价值。
2.重点调研课题必须围绕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领域,以问题为导向,开展高等教育实践调查研究。研究成果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3.一般研究课题必须围绕高校教育教学实际,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的研究,力求以研究推进高校教育改革和教育实践。
4.课题成果发表须标注课题名称和课题号。课题成果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研究咨询报告、出版的专题调研专著以及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我会对课题的研究成果有推荐和使用权。
5.课题成员须积极参与学会组织的各项学术活动。各课题近三年内向学会学术年会提交的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平均每年不得少于一篇。
二、立项管理
1.各课题组接通知后两个月内组织开题并按计划开始研究,同时将开题报告书纸质稿寄我会秘书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2.我会重大攻关课题每项资助8万元,重点调研课题每项资助3万元,一般课题不予资助。课题经费在课题开题后拨款30%,中期验收合格后拨款30%,其余资助经费在结题后划拨。所有规划课题希望所在高校按照申报书的承诺和相关规定提供配套经费。课题的财务管理由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负责。
3.课题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课题延期或调整须经省高教学会批准,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4.立项课题由我会和学校共同管理。其中,重大攻关课题和重点调研课题由我会负责项目指导、检查和鉴定工作,学校负责课题研究工作的日常管理;一般项目委托学校管理,由学校负责定期检查与结题工作。
5.所有规划课题的开题报告、中期进展情况、主要成果均需纸质稿和电子版报我会秘书处。
以上通知请各会员单位及课题负责人认真贯彻执行,其它相关情况请点击我会网站查询。
学会秘书处联系方式: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邮编:210024;电话:025-83302566;E-mail:gjxh83300736@163.com;联系人:赵亚萍;网址:www.eysang.com。
附件: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名单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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