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高教会〔2009〕4号《关于组织申报重点资助课题的通知》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重点资助课题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分支机构:
根据我会2009年工作要点的安排,现将组织申报我会重点资助课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课题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必须是我会的会员单位或者是我会分支机构(二级学会)。
课题申报负责人原则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课题申报负责人,需由两名正高职称的推荐。
未完成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和我会 “十一五”规划课题的个人不得申报本次重点资助课题。
二、选题的范围
1、改革开放以来江苏高教发展的成就、经验与未来发展研究
2、江苏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研究
3、民办高校与独立学院(民办二级学院)发展研究
4、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培养人才的机制研究
5、高校教学质量标准与质量管理研究
所选课题必须在上述范围内。
三、申报要求
申报人必须按照申报书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为完成课题和经费使用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本次申报的课题原则上一年完成,最长不超过两年。
四、评审与资助额度
全部申报课题由我会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对于通过评审的课题每项提供两万元左右的资助。
五、申报时间与地址
申报时间自2009年4月1日开始,至2009年4月10日截止(邮寄申报者以寄发的邮戳日期为准)。申报者需将申请书一式三份寄或送至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高教学会秘书处;邮编:210024;联系人:赵亚萍,联系电话:025-83300736、83302566;网址:www.eysang.com;E-mail:gjxh@jsgjxh.cn。
附件:《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重点资助课题申报书》(从我会网站下载)。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
二○○九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