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高教会〔2009〕8号《关于下发2009年度高等教育研究重点资助课题的通知》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文件
苏高教会[2009]8号
关于下发2009年度高等教育研究重点资助课题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分支机构及课题负责人:
根据我会2009年工作要点的安排,经过我会组织专家成立的学科组初审,评审委员会终审后,申报的344项课题中,5类12项被评为重点资助课题,现将批准重点资助的课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请各课题组接通知后两个月内组织开题并按计划开始研究,两年内完成鉴定。同时将开题报告、进展情况及时报我会秘书处。(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邮编:210024;电话:025-83300736。E-mail:gjxh@jsgjxh.cn)。现将重点资助课题管理办法通知如下:
一、所有重点资助课题的日常管理和财务管理均由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负责。
二、所有重点资助课题的开题报告、进展情况、主要成果均需用纸质和电子稿报我会秘书处。我会网站将及时报道。发表论文或者出版专著均需标注“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重点资助课题”字样,并报复印件我会秘书处。
三、我会秘书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同类课题报告会。报告会原则上在重点资助课题所在单位召开,由秘书处通知同类规划课题负责人参加研讨。
四、资助经费首次拨付50%;中期报告会以后,进展顺利的课题再次拨付25%;鉴定以后拨付剩余的25%。对于研究进展明显不如规划课题的重点资助课题,将终止拨款;对于没有按计划开展研究的除了终止拨款以外,还将追回拨付的经费。同类规划课题出现研究比重点资助课题明显优秀的,将重点资助课题剩余的经费转拨规划课题。
五、凡不按计划开展研究的课题,其主持人以及课题组成员均不得申报以后年度我会规划课题。
六、有关中期检查和结题管理事宜,另文规定。
以上通知请各会员单位及重点资助课题负责人认真贯彻执行,其它相关情况请点击我会网站查询(www.eysang.com)。
附件: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09年度重点资助课题名单
报送:中国高教学会、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