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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三届文科大学生自然科学知识竞赛

发布:2015-06-07 19:09分享:

江苏省大学生知识竞赛组委会

苏知竞委〔2015〕2号

 

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三届文科大学生自然科学知识竞赛

保密及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参赛高校:

江苏省第三届文科大学生自然科学知识竞赛笔试定于2015年4月25日下午(星期六)进行,考试报名及试卷准备工作已就绪。现将此次考试有关保密及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保密工作的要求

大学生知识竞赛笔试属于省级统一考试。根据江苏省国家保密局、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事厅和江苏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江苏省统一考试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苏保200410号)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的要求,各高校要严格按照苏保200410号文件规定,认真做好考试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严格防止试卷被窃或试题泄漏。

1.各高校知识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应明确工作职责,制定考试保密及考风考纪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

2.学校领取试卷时必须两人押送,做到人不离卷,卷不离人。

3.试卷在校内存放时应加强值班护卫工作,选派专人护卫,并配备有效的通讯联络工具和公安报警电话。存放场所应符合国家及省有关规定。

4.考试结束后答题卡交接、保管、回送期间的保密工作参照考前的要求和标准执行。

5.对违反保密规定并造成考试泄密事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学校竞赛领导小组负责人的责任

二、笔试时间、地点

1.江苏省第三届文科大学生自然科学知识竞赛笔试定于2015年4月25日(星期六)14时至16时进行。

2.凡是参加笔试人数达到或超过120人的参赛高校,笔试地点就在本校;参考人数少于120人的高校,考生归并到其他附近高校进行笔试,但必须有考生所在学校的老师带队。监考教师由考生所在学校委派,考务工作服从考点学校统一安排。

三、考务工作

1.考务工作会议定于4月24日上午10:30召开。会议地点:江苏开放大学二楼报告厅(江东北路399号)。

2.考场和准考证由组委会统一编排,学校负责编排物理考场、打印准考证、安排和落实考场,并及时将准考证分发给学生。

3.考生座位号由学校制作并于考试当天贴于课桌上。

四、考务工作要求

1.各考点要专设考场办公室,用来收发试卷,处理应急事件,由主考(知识竞赛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

2.要加强对监考教师、考务人员和巡视人员的培训,重申监考注意事项,使其熟悉监考业务。监考教师不得监考自己任教的班级。

3.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加大考前检查和考试巡查力度;要重点打击替考或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等行为。如发现作弊现象请各高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特别是对于“考场腐败”案件及有关责任人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4.考试时除2B铅笔、钢笔和橡皮外,禁止携带任何其它物品,违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以作弊论处。请监考教师提醒考生。

五、巡视员安排与要求

1.各校将巡视员名单报送组委会后,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安排。巡视地点原则上安排在本市,少数安排到外市。

2.巡视员必须于4月25日中午12时之前进入指定巡视的学校,在巡视过程中必须佩带“巡视员”证。在启用试卷前,巡视员需到试卷存放点检查试卷封存情况;考试时重点检查监考情况、检查有无替考(抽查学生准考证与其身份证明是否相符)或有无证件不全的考生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应及时检查试卷的装袋、贴封和汇总等情况,并等学校所有考卷档案袋全部放进保密室后方可离开。

3.巡视人员的差旅费、劳务费等相关费用由派出学校承担。

六、领取及回送试卷材料

1.领取笔试试卷的时间: 4月24日12∶30—14∶30,请各高校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试卷。领卷地点:江苏开放大学一楼大厅(江东北路399号)。领取试卷时须持所在学校介绍信、学校领取试卷责任人身份证,否则不能领取。

2.考试结束后,请学校将全部封装的答题卡袋、考场签到表、巡视员的巡视记录、未拆封的备用试卷送回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江东北路297号,江苏教育电视台隔壁)。答题卡送回时间为:4月27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请各高校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将答题卡袋等材料送回。 

3.考试当天值班电话:025-83300736、83302566、13913832969。

附件请从江苏高等教育网(www.eysang.com)竞赛专栏下载。

附件一:江苏省第三届文科大学生自然科学知识竞赛学校监考工作要求

附件二:江苏省第三届文科大学生自然科学知识竞赛学校主考工作职责

附件三:江苏省第三届文科大学生自然科学知识竞赛巡视员须知及巡视记录

附件四:江苏省第三届文科大学生自然科学知识竞赛考场规则

                        

                         江苏省大学生知识竞赛组委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一

江苏省第三届文科大学生自然科学知识竞赛

学校监考工作要求

1.监考教师于4月25日13︰00到各考点考试办公室领取试卷, 13︰45开始考生入场,14︰15后禁止考生入场,开考30分钟后才能允许考生提前交卷离场。

2.监考教师要督促考生持证入场,按规定入座,保证考生入场秩序井然。考生携带的书籍等物品统一存放在考场前面指定的位置上,且摆放整齐。

3.监考教师应按统一号令实施监考的各项工作。考前应该统一宣读考场规则。试卷应在规定时间当众拆封,并保证试卷发放正确无误。答题卡应在发卷前先分发好,并保证A、B卡前后左右间隔分发。试卷在考试结束前不得擅自拿离考场或进行复制、抄录。多余的整袋试卷严禁拆封,如需动用,必须按规定填写书面使用记录并上报。

4.监考教师应在开考前认真指导考生在答题卡上正确清楚地填写准考证号、姓名及其他项目,正确填涂答题卡。

5.开考信号发出前以及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监考教师应提醒考生不能答题,否则作违规论处。监考教师应加强监督,如有考生提前(或结束后继续)答题应立即制止,并进行登记。

6.考试开考后,监考教师要认真检查每一位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是否齐全一致,是否有代考现象,并检查考生答题卡上准考证号、姓名等是否填写正确。考点还要组织专人对每个考场的验证情况进行复查,以杜绝代考和乱写证号等现象。

7.考试时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严禁监考过程中拨打(接听)手机或收发短信,不得随意离开考场。考场内两名监考应保持一前一后,并流动交换,不能两人同时坐着监考。场外监考应经常流动检查考场内的考试情况,并督促场内监考教师认真尽责。

监考教师要自始自终认真检查考生有无作弊现象,保证考风考纪良好。一经发现有考生违纪、作弊,应立即制止,没收其作弊材料,并按规定进行登记、上报。

8.考试结束时,监考教师应防止考场秩序混乱。考生离场要迅速、有序。对收回的答题卡监考教师要认真清点、整理,保证收回的答题卡数量与考场实到人数一致,经两名监考教师认真核查,确认无误后再入袋密封后送至考点办公室。

 

附件二

江苏省第三届文科大学生自然科学知识竞赛

学校竞赛领导小组负责人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本考点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考试。

2.负责选聘监考教师及考试有关的工作人员,认真抓好考前的业务培训工作,使之明确工作职责,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操作程序。

3.负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分工具体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并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

4.强化管理,对违纪作弊现象要敢抓敢管,要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本考点的考风端正、考纪严明。

5.负责组织、落实本考点考试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试卷万无一失,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6.负责调查和处理突发事件。

 

 

附件三

江苏省第三届文科大学生自然科学知识竞赛

巡视员须知及巡视记录

1.巡视员受江苏省大学生知识竞赛组委会委托,到指定的学校检查并协助工作,巡视员的工作只对组委会负责。巡视员在巡视过程中,须佩戴“巡视员”证。

2.巡视员必须于4月25日中午12时之前进入指定的学校。其主要工作是,检查考试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监考人员是否齐备、是否经过培训、考场情况等),检查试卷保密措施及执行情况。考试之前应与学校竞赛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时进入试卷分发处,检查封袋的封口是否完整。如发现问题立即查明原因,及时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并如实记录。

3.考试开始后巡视员主要负责检查、督促主考和监考教师认真做好监考工作和考场纪律。检查学生考试情况,主要检查有无替考(抽查学生准考证与其身份证明是否相符)或有无证件不全的考生参加考试。

4.考试中如发现重大问题,均应参与处理。

5.考试结束后,与竞赛领导小组负责人一起接收监考人员交回的考试材料(由竞赛领导小组负责人接收)并听取情况汇报。考试结束当日按要求认真填好“知识竞赛巡视记录”,并签名后交本人所在学校的相关部门,由其在回送试卷时一并上交

 

 

 


江苏省第三届文科大学生自然科学知识竞赛巡视记录

 

指定巡视学校: 

1、学校考务职责的履行情况(主要包括学校的准备情况、考场的安排、监考教师的安排情况等):

 

 

 

2、学校试卷保密措施及执行情况:

 

 

 

3、考场纪律(包括监考和考生,有无代考等作弊现象):

 

 

 

4、对考务工作的建议:

 

 

 

巡视员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四

江苏省第三届文科大学生自然科学知识竞赛

考场规则

1.考生在考前十五分钟持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的考生凭学生证或学校考试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证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入场,也不得借故在考场禁区内停留。考生迟到十五分钟后就不得入场考试;开考三十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中途离场不得携带试卷和答题卡离场,离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场续考。

2.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钢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等必需的文具用品。手机、商务通等通讯设备不得带入考场,如在考前发现考生带入考场,监考教师应责令考生交出,由监考教师代为保管。书籍、笔记、字(词)典及其它非贵重物品等都必须集中放在考场前面指定的位置,不准带上座位。

3.考生必须诚信考试。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验核。

4.考生在开始答题前,先在“答题卡”指定的位置上正确、清楚地填写好准考证号、姓名等。如填写错误或不清,后果自负。如考生故意涂改、乱写,经查明后,按考试违规严肃处理。

5.考生临考前拿到试卷后只能阅读试题,在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否则作违规论处。

6.“答题卡”一律用2B铅笔填涂;

7.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或抄袭他人答案,不准冒名顶替或换卷,否则,成绩一律作零分,并视其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8.考生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9.考试终场时间一到,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卷,将“答题卡”和试卷放在桌上,等监考人员将答题卡收齐后才能离场。提前交卷的考生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并立即离开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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