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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防教育法》与博士人才培养

来源:里瑟琦科教观察作者:译者:易梦春发布:2022-09-27 17:56分享:


美国国会于1958年颁布的《国防教育法》是二战后美国最重要的教育政策文件之一,它引领了美国20世纪后半叶的教育改革。该法案及后续修正案对推动美国研究生教育发展尤其是博士人才的培养有很大的作用,它是二战后美国学术人才培养突飞猛进的重要因素。就博士人才培养而言,该项目所产生的效果包括增加了博士人才培养数量(更多资助项目和更短培养周期)、提升了高校教师的水平(鼓励博士人才进入高校任职)、促进了博士生课程项目的优化(受资助的项目须经过严格审查评估)等。

国外有很多文献对该法案的实施效果进行了分析,现将与博士生教育相关的法案条款以及具有代表性的文献内容翻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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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防教育法》的产生背景与目的


}

(一)产生背景

当德怀特·戴维·艾森豪威尔总统于1958年9月2日签署《国防教育法》 (the National Defense Education,简称NDEA) 使之成为法律时,他正应对一项被视为国家威胁的事件,即苏联在前一年发射了Sputnik I 卫星。二战后的几年里,科学技术(S&T)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军事实力和国际实力的关键指标。人们希望 NDEA 对科学、工程和外语教育的资助能够使美国重新获得超越其冷战对手的科技优势。

然而,Sputnik I卫星的发射仅仅只是该项立法出台的直接催化剂。综合性联邦教育立法的势头至少可以追溯到 1947 年的总统高等教育委员会(the President's Commission on Higher Education),该委员会提出了一个全国性目标,即让美国三分之一的年轻男女毕业于4年制大学。三年后,由于朝鲜冲突,人们更加关注国防,这促使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 (the 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简称NIH) 重新引入了培训补助金、奖学金和教学补助金。1950年代初期,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 (the 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简称NSF) 开始资助教育和培训活动,如个人奖学金、教师培训机构。到1957年,这种支持已经扩大到涵盖合作研究生奖学金(即机构培训补助金)。


文献来源:Flattau, P. E., Bracken, J., Van Atta, R., Bandeh-Ahmadi, A., de la Cruz, R., & Sullivan, K. (2007). The national defense education act of 1958: Selected outcomes. Institute for Defense Analyses, Science & Technology Policy Institute.

(二)目的


“本法的目的是提供大量援助......以确保训练有素的人力资源的质量和数量足以满足美国的国防需求。” 话虽不明确,但意图很明确。为了更清楚地说明,参议院劳工和公共福利委员会在关于1961年NDEA拟议修正案的报告中提到:

委员会认为,根据该法案的总体目标,支出应集中在最接近国家国防需求的科学、工程、人文和社会科学领域。例如,相较于民俗或教堂音乐方面的研究生课程,历史、经济和政府方面的大学教师的培养与塑造满足国家国防人力需求的强大本科教育系统更直接相关。


文献来源:Rosenzweig, R. M. (1963). NDEA Title IV after Four Years: A Record of Substantial Achievement. The Journal of Higher Education, 34(1), 1-9.


{

美国《国防教育法中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条款》


}

美国《国防教育法》中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条款主要集中在第四章国防研究生奖学金(Title VI-National Defense Fellowships),现将1958年初版条款和后续修正案条款及修订背景翻译如下:

(一)《国防教育法》(1958)的第四章条款(Title VI)原文


第四章 国防研究生奖学金

拨款授权

401条  兹授权拨出为执行本章规定的所必要的款项。

研究生奖学金数量

402条 截至到1959年6月30日这个财政年度,依据本条款委员会有权颁发一千个奖学金。在接下来的三个财政年度中,委员会有权颁发一千五百个这样的奖学金。奖学金颁发的学习期限不得超过三个学年。

研究生奖学金颁发与机构批准

403条 (a)委员会应根据本节的规定,向已被经认可的研究生课程项目录取的个人提供奖学金。只有在高等教育机构提出申请并符合以下条件时,委员会才能批准这个机构的研究生课程项目:

(1)这个课程项目是新提出的或者是现有的正扩张的项目,

(2)这个新课程项目或是现有课程项目的扩大将大大推动研究生教育或高校教师相关设施的提升和促进这些设施在全国范围内有更广泛的分布,以及,

(3)这个课程项目将优先考虑接收那些有意在高等教育机构任教的人。

(b)为高校研究生课程学习颁发的奖学金总量不能超过委员会为实现(a)(2)的目标所确定的限度。

研究生奖学金津贴

404条 (a)获得此项奖学金的人在取得学士学位后在第一学年可以获得2000美元,在第二学年可以获得2200美元,在第三学年可以获得2499美元。此外,他的家眷每人每学年可以额外获得400美元的津贴。

(b)除根据条款(a)支付的款项外,还应支付给接收该生攻读其课程的高等教育机构一笔每学年不超过2500美元的款项,这是由委员会决定的,用以构成新研究生课程项目和扩张研究生课程项目的费用的一部分。

奖学金条件

405条 获得本项奖学金的人要想继续领取404条规定的款项,则须在此期间被委员会认定为保持令人满意的专业水准,须全职地致力于在该奖学金所授予的领域和批准的高等院校进行学习或研究,并且除了由委员会批准的教学、研究或类似活动的非全日工作外,不能从事其他有收入的工作。


注:上述委员会是指美国教育委员会(the Commissioner of Education),由笔者根据英文原文翻译。


(二)《国防教育法》第四章条款后续修正案

NDEA 最初规定“第四章条款”( Title VI)将在1961和1964之间生效。然而,由于1963的国家教育法 (NEA)、1968的HEA修正案以及1961和1964对NDEA的其他修正案,第四章条款的有效期延长为15年,从1959学年末到1973学年末。

1964年NDEA修正案扩展了授权新研究员的计划,包括扩大这些研究员的数量,授权向研究员支付额外的暑期学习费用。这些修正案还正式规定了颁发给的有意在高等教育机构任教的申请者的奖学金要求,限制了针对博士学生或打算攻读博士学位或同等学位的人的奖学金, 并禁止奖学金颁发给在神学院或神学院学习的学生。

此外,1964修正案取消了奖学金必须授予给在新项目或扩展项目学习的学生的要求,并删除了要求项目促进研究生教育设施“更广泛的地理分布”的条款。在NDEA的最初几年,“第四章条款”( Title VI)的咨询委员会专注于新项目,然后是扩展项目。在1964修正案之后,只有三分之一的奖学金必须授予给新的或扩展的计划。这使教育委员会能够为以前合格的计划提供持续的支持,并根据他们的实力和声誉为计划配置支持措施。总而言之,这些变化认可了“第四章条款”(Title VI)在建立新的和扩展的博士研究项目方面的成功,并代表了“第四章条款”(Title VI)奖励重点从进一步扩展向加强现有项目的质量的重大转变。


文献来源:Flattau, P. E., Bracken, J., Van Atta, R., Bandeh-Ahmadi, A., de la Cruz, R., & Sullivan, K. (2007). The national defense education act of 1958: Selected outcomes. Institute for Defense Analyses, Science & Technology Policy Instit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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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防教育法》对博士人才培养的

促进作用


}

(一)关于《国防教育法》“第四章条款”实质性成就的记录(1963年)

《国防教育法》颁布的第四年,时任斯坦福大学研究生部副院长的罗伯特·M·罗森茨维格(Robert M. Rosenzweig)对该法案“第四章条款”实施后所产生的效果进行了记录和分析,现将相关内容翻译如下:

记录一个项目成就最简单的方式(尽管不能完全反映现实)就是列举其活动的统计数据。1959-1962年期间“第四章条款”实施的相关数据如下:

已经颁发了五千五百个奖学金,其中大部分为期三年。在该条款的帮助下启动了 286个和扩大了564个博士项目。到1962-63学年结束时,大约分发1320万美元和等量的奖学金津贴以支持这些计划。

到1962年6月,已有760名学生完成了他们的奖学金,其中89人还获得了博士学位,其余73%的人计划继续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

超过160所大学——几乎每一所提供博士学位的大学都参加了该项目(Title IV)。作为衡量机构传播程度的标准,40%的奖项授予了研究生院协会的41个成员机构。相比之下,这一群体的成员约占每年授予博士学位的70%。

在最初的1,000名受资助者中,有278名未能完成为期三年的奖学金期限,总体流失率约为每年 6-9%。由于法律限制,未完成的人不允许更换。

四年内,5,500 个奖学金中的 25% 用于人文学科的学生,26% 用于社会科学的学生,8% 用于教育学科的学生,14% 用于生物科学的学生,17% 用于物理科学的学生,以及10% 用于工程类的学生。

四年后,关于“第四章条款”能说的如下:事实证明,从政治上来看(这里是最广泛意义上的“政治”),它是支持研究生教育的成功范例,它在支持项目的广度和在某些方 面的慷慨度上都比联邦政府以往任何时候措施的力度都大。要支持像研究生教育这样庞大而复杂的事业,这样的奖学金计划充其量只是一个不完善的机制。然而,超过 1300 万美元直接用于支持全国的博士项目,在此过程中,人们关于教育资助项目的矛盾冲突得到了缓解。考虑到过去几年的立法气氛,这些成就并不普通。


文献来源:Rosenzweig, R. M. (1963). NDEA Title IV after Four Years: A Record of Substantial Achievement. The Journal of Higher Education, 34(1), 1-9.


(二)针对该项目资助下博士学位获得者的调查(1963年)

为了明确除了可观的奖学金津贴外,是否有其他因素促成了相当多的学生迅速完成博士学位,美国研究生院理事会主席古斯塔夫·阿尔特(Gustave Arlt)开展了问卷调查。现将关于项目实施效果的部分结论摘录如下:

根据该法案的规定,所有这些大学都必须提供“新的或扩展的”课程。这意味着每个被批准的项目都或多或少地由政府部门仔细规划,并由管理人员或多或少地仔细审查。

当“新的或扩展的”要求写入第四章条款中时,国会的目的仅仅是为研究生学习创造更多机会。许多教育工作者反对这一要求;有些人仍然这样做。实际结果是不仅创建了更多的研究生项目,也产生了更好的研究生项目。在对问卷的答复中,有大量证据表明,与普通研究生相比,受该项目资助的研究生从教授那里得到了更多的个人关注。为了提供合乎逻辑的课程序列,这些课程经过了精心设计;不仅如此,在大多数情况下,它们旨在让学生尽早开始自己的研究。同样明显的是,博士委员会对论文采取的行动也比以往更迅速。


文献来源:Arlt, G. (1963). The First Ph. D.'s under Title IV: Baccalaureate to Doctorate in Three Years. The Journal of Higher Education, 34(5), 241-249.

(三)美国科技政策研究所(STPI)的调查报告(2005年)

2005年,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 (the White House Offic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简称OSTP) 要求科技政策研究所 (th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 Institute,简称STPI) 评估 NDEA 对提高国家科技 (S&T) 能力的作用,重点关注其在推动这些领域大学教学力量提升这方面的作用。STPI将其4个月的分析范围限制在NDEA的 10 项主要条款中的 4 项,其中就包括国防研究生奖学金。现将有关促进博士生教育的内容翻译如下:

第四章条款”(Title VI)的设计考虑了三个目标:1.增加优质高校教师数量;2.扩大美国博士研究生项目的数量和地域分布;3.通过提供资金支持,让更多的学生攻读博士学位。随后的分析表明基于第四章条款开展的项目是“NDEA最成功的一个子项目”(Lindquist,1971年)

在“第四章条款”(Title VI)最初几年的运作中,“对当时尚未培养或培养博士毕业生很少的许多州的研究生教育发展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 (U.S. Department of Health, Education, and Welfare. Office of Education, 1961)。随后的一项研究 (Lindquist, 1971) 证明了“第四章条款”(Title VI)的以下作用:

• 增加了培养高校教师的研究生项目;

• 激励了年轻人进入到教职培训中;

• 通过奖学金支持增加了获得博士学位的人数并减少获得该学位所需的时间;

• 鼓励研究人员毕业后真正从事高等教育工作。

这些说法得到了相关数据的支持,如图 IV-1。

“第四章条款”(Title VI)有效地实现了这些目标,部分原因是它缩短了参与者的完成时间,并鼓励更早地确定职业目标。来自低收入阶层的奖学金接受者(之前他们可能无法负担研究生教育)具有更高的学位完成率(Lindquist,1971 年)。

1973年,受NDEA资助在科学和工程领域获得博士学位的人中有64%进入到教育机构工作,1975年这个数字是59%。“第四章条款”(Title VI)实施后,大学教职工人数显著增加(见图 IV-2)。“第四章条款”之所以成为NDEA所有项目中最值得记录的项目,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教育办公室的资助和执行贯穿了这个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根据这些数据,Harmon(1977)发现,到1974年,49%的男性和24%的女性奖学金获得者获得了博士学位。这些博士学位获得者占美国大学教师的26%(男性)和14%(女性)。Harmon的研究发现,NDEA奖学金获得者平均“攻读博士学位时间”为男性7年,女性8.4年,比非NDEA奖学金获得者低20%。此外,到1972年,获得博士学位的NDEA奖学金获得者中有一半以上发表了科学论文。



图 IV-1 1950-1980年美国分领域博士学位授予数量



图 IV-2 1958-1980年美国高等教育机构全职教师数量

文献来源:Flattau, P. E., Bracken, J., Van Atta, R., Bandeh-Ahmadi, A., de la Cruz, R., & Sullivan, K. (2007). The national defense education act of 1958: Selected outcomes. Institute for Defense Analyses, Science & Technology Policy Instit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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