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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成司副司长林宇六组词带你读懂新职教法

来源:产教融合专委会发布:2022-06-22 13:01分享:

6月17日,贯彻学习新职业教育法推进产教深度融合专题报告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京成功举办。专题报告会上,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林宇围绕新职业教育法的修订过程和具体内容,用“好事多磨、水到渠成、操作性强”“拓展空间、澄清观念、促进改革”六组词高度概括了他对于新职业教育法的学习体会。


林宇指出:“新职业教育法是加快建设技能型社会的根本之法,标志着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法制化的新阶段,它将党中央、国务院对于职业教育的部署规划和职业教育战线近年来的成功实践上升到法律。”


好事多磨、水到渠成、操作性强


从2009年到2022年,《职业教育法》修订工作先后历经13年,“三次列入了立法规划,四次列入了立法计划,最终才修成正果。”新职业教育法的新增内容主要源于4个文件,分别是2014年《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2019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2021年《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及2021年修订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他指出:新职业教育法比原法新增了近两倍的体量,很多内容直接来源于上述文件,规定非常详细,可操作性极强,有利于法律的落实。“此次修法之所以能够历经坎坷、最终修成,得益于近年来我们对于职业教育认识的提高和规律的掌握。”


拓展空间、澄清观念、促进改革


第一,新职业教育法提升了职业教育的发展空间乃至职业教育的地位和影响。比如,新职业教育法明确规定该法是基于宪法制定,提升了其法律地位;提出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的办学范式,并且特别强调了全方位的校企合作。林宇强调,“职业教育不是职业学校自己就能办好的,必须是各个部门、各个行业来共同举办,企业也是办学主体,所以一定要有国家层面的办学机制。”

第二,新职业教育法澄清了长期以来社会上存在的很多对职业教育的模糊甚至错误的观点。比如,关于“企业办学”,新职业教育法规定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可用于举办职业教育、学徒制培养,对产教融合型企业实行减免教育附加费、税收优惠等。

第三,新职业教育法能够大力地促进职业教育的改革。林宇强调:“新职业教育法不仅明确了职业教育改革方向,而且破除了很多职业教育改革道路上原有的体制机制障碍。”

专题报告会由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产教融合专业委员会主办,《中国远程教育》杂志社承办。5600余个终端、7000+人线上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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