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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江苏教育新闻奖开评

发布:2015-06-07 19:10分享: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经省教育厅与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研究决定,从今年起,“江苏教育好新闻”正式更名为“江苏教育新闻奖”,目前2012年度江苏教育新闻奖评选活动已正式开始。

  据了解,2012年度江苏教育新闻奖参评单位为中央新闻媒体驻宁机构及省内媒体,参评作品必须是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通讯社,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或江苏省政府新闻办公室批准的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并已备案的新闻网站和各级政府及部门网站,在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刊播登载的新闻作品。高校报刊、电视、网络等校园媒体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2012年度江苏教育新闻奖评选项目分为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作品3个类别8个项目,其中,报刊类作品参评项目包括消息、评论、通讯及摄影作品;广播、电视作品参评项目包括消息、评论及新闻专题;网络类作品单独立项。参评作品报送截止日期为2013年2月20日(邮寄作品以邮戳为准)。据悉,本次评选活动将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今年3月,省教育厅和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将在南京召开颁奖表彰大会,向获奖作品的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关于开展“2012年度江苏教育新闻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苏教办〔2013〕3号

各中央媒体驻宁新闻单位、省级新闻单位,各市教育局,各高校:

  为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舆论氛围,省教育厅与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研究,决定将“江苏教育好新闻”更名为“江苏教育新闻奖”,现就做好“2012年度江苏教育新闻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通过评选表彰一批教育好新闻,积极引导广大新闻工作者更加关注教育、宣传教育,更多报道江苏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新举措、新经验和新成就,大力宣传教育战线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优秀教育新闻作品的示范效应和引领作用,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舆论支持。

  二、组织领导

  成立江苏教育新闻奖评选活动评委会。评委会由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负责同志及有关媒体负责同志和专家组成。评委会具体名单如下:

主 任:沈 健 省教育厅厅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

  周世康 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席

  副主任:刘德海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正荣 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常务副主席

  洪 流 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成 员:杨步才 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副主席

   朱铭佐 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副主席

  施锦昌 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常务副秘书长

  杨力群 省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处长

  周 蕾 省委宣传部网络新闻宣传处处长

  李 灿 新华社江苏分社副社长、总编辑

  赵京安 《人民日报》社江苏分社副社长

  张晓东 《新华日报》社副总编辑

  陈 辉 省广播电视总台副台长

  马幸年 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

  汪国培 省教育厅社政处处长

  张建明 省教育厅办公室副主任、厅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孙其华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社长

  三、评选范围

  参评单位为中央新闻媒体驻宁机构及省内媒体。参评作品必须是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通讯社,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或江苏省政府新闻办公室批准的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并已备案的新闻网站和各级政府及部门网站,在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刊播登载的新闻作品。高校报刊、电视、网络等校园媒体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四、评选项目

  江苏教育新闻奖分为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作品三大类别共8个项目。

  (一)报刊类作品参评项目

  1. 消息:报道教育事实性新闻的作品。每条字数原则限制在1000字以内。

  2. 评论:对社会关注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教育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评论分析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述评、短评等,不包括杂文,每篇字数原则限制在2000字以内。

  3. 通讯:以叙述、描写结合议论、抒情等多种方式报道教育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每篇字数原则限制在4000字以内。

  4. 摄影作品:包括单幅、组合、系列图片等。

  (二)广播、电视作品参评项目

  1. 消息:每篇时长不超过4分钟。

  2. 评论:每篇时长不超过15分钟。

  3. 新闻专题: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教育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系列报道、连续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每篇时长不超过45分钟。

  参评单位推荐的每个项目的参评作品不超过3篇,同一篇作品不得同时参评两个项目。

  (三)网络类

  本届江苏教育新闻奖评选将网络类作品单独立项。所评一二三等奖名额统筹评定,不再细分项目。

  五、评选标准

  (一)总体标准

  1.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教育中心工作服务,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社会效果好。

  2. 内容真实;新闻性强,时效性强,感染力强;主题鲜明,富于创新;语言生动,制作精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二)分项评选标准

  1. 消息:新闻要素完整,时效性强,角度新颖,内容充实,信息量大,结构清晰,语言精炼,报道准确。

  2. 评论:观点鲜明,论点正确、有新意,论据准确,分析深刻,论述精辟,论证有力。网络评论要求必须有鲜明的网络特色。

  3. 通讯: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描写有细节,评议有深度,感染力强。

  4. 广播电视新闻专题:要求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声音、画面)生动,有细节,有深度,音响、画面运用得当,有感染力。

  5. 摄影作品:要求内容真实,新闻价值高,现场抓拍,表现力强,图像清晰,说明简洁,制作精良。

  具体评分细则另行制订。

  六、 截至日期

  报送截止日期为2013年2月20日(邮寄作品以邮戳为准)。

  七、 报送要求

  (一)中央新闻媒体驻宁机构、省级媒体直接推荐、报送参评作品。其中,中央新闻媒体驻宁机构、省级媒体报送的作品不超过3篇

  (二)本科院校报送的作品为2篇,专科院校报送的作品为1篇。高校报送的作品既可以是各级各类社会媒体刊发(播)的作品,也可以是本校媒体刊发(播)的作品,鼓励高校推荐、报送学校媒体刊发(播)的作品。

  (三)各省辖市教育局推荐、报送的作品为当地市、县(市、区)党报、党刊、广播电视台、网络媒体以及所属教育媒体(含学校媒体)刊发(播)的教育新闻作品。所推荐的作品建议由省辖市教育局统筹初评,市、县(市、区)媒体不直接推荐、报送参评作品。每市推荐、报送的作品原则上不超过20篇。

  (四)报送作品的具体要求

  1. 报刊类(文字):参评稿件刊发原件的复印件,一式20份;

  2. 语音类:制作成CD光盘,一式10份;

  3. 视频类:制作成DVD光盘,一式10份;

  4. 网络类(文字):A3纸打印参评稿件所发布的网络页面,一式20份;

  5. 摄影类:以照片的形式投稿(亦可彩打),规格:8-10寸。胶片、数码拍摄均可,黑白、彩色不限,每幅作品一式20份。反转片、电脑设计制作的合成照片以及照片复印件不得参加评选。

  所有参评作品均需填写《参赛表》(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参评作品请寄至: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新闻中心陈路(报刊类和网络类),联系电话:025-86275702;王新燕(广电类),联系电话:025-86275703。

  八、奖项设置

  “江苏教育新闻奖”将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由江苏省教育厅和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向获奖作品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一等奖每件作品2000元,二等奖每件作品1000元,三等奖每件作品500元。2013年3月将在南京召开颁奖表彰大会。获奖名单将同时公布在新华报业网、江苏教育网和江苏教育新闻网(www.jsenews.cn)上。

  【附件】2012年度江苏教育新闻奖参赛表.doc 

  省教育厅 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3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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